各潜在供应商:
(略)(以下简称“征集代理机构”)(略)(以下简称“征集人”)的委托,(略)半干化泥粉外运资源化处置服务供应商库**年扩增供应商项目进行公开征集工作,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开征集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1服务范围:
1.1 (略)半干化泥粉外运资源化处置服务供应商库**年扩增供应商项目服务范围包括:(1)将征集人减量化后的污水处理厂半干化泥粉运输至供应商处置场所依法进行资源化处置,以下简称“污水处理厂半干化泥粉项目”;(2)征集人根据建设、运营、承接项目、代管项目需要委托供应商库内供应商处理、处置污水处理厂含水率约**%的湿泥、排水管渠污泥脱水减量化后的半干化泥粉、供水厂排泥水污泥脱水减量化后的半干化泥粉,以及其它污泥、淤泥或类似一般固体废物。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2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存续、正常经营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采用泥粉/污泥与垃圾焚烧、火力发电、水泥窑等相结合的焚烧方式处置泥粉/污泥的供应商,其泥粉/污泥处置项目已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包含市政(生活/城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泥粉/污泥处理或处置相关内容]的批复或该项目已取得地级市(或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其处置泥粉/污泥的批复;采用焚烧处置方式外的其他方式处置泥粉/污泥的供应商,其泥粉/污泥处置项目已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包含市政(生活/城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泥粉/污泥处理或处置相关内容]的批复或该项目已取得地级市(或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其处置泥粉/污泥的批复,且前述泥粉/污泥处置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已验收合格或已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环保验收批复;
2.3 供应商泥粉/污泥处置项目生产的产品属于主管部门规定需取得生产许可资质要求的,已取得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的生产许可资质证明;
2.4 供应商泥粉/污泥处置能力不低于3.**万吨/年;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 供应商获取公开征集文件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记名网上下载”的方式发布公开征集文件,有意向参与申请的供应商可于本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前,在本项目公开征集信息发布媒介【详见本征集公告第7点(除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外)】下载公开征集文件【本征集公告第7点媒介发布公开征集文件不一致时,(略)网((略))发布的公开征集文件为准】。
4 征集代理机构在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略))查询供应商(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信用记录。征集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做好相关记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5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略).1 申请文件递交时间:(略)**:**~**:**
5.2申请文件递交地点:(略)
6申请文件审查时间及地点:
(略).1申请文件审查时间:(略)**:**
6.2申请文件审查地点:(略)
7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介发布: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ygp.(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略)网站((略))、征集代理机构网站((略))。
8 征集人联系方式:
(略):(略)
联系人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邮箱:(略)
9征集代理机构及异议受理联系方式:
(略):(略)
地址:(略)(东城区政府旁)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邮箱:(略)
征集人:(略)
征集代理:(略)
监督单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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