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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JCR2024-173(台山1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土地挂牌 广东-江门 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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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挂牌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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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JCR**-**(台山**)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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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JCR**-**(台山**)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以及《江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受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将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编号为JCR**-**(台山**)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计价结算币种为人民币;计价结算单位为元):

(一)基本情况:江门市JCR**-**(台山**)号地块位于台山市大江镇莲安西路1号,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出让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具体红线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土地使用年限:**年,自交地(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计。

(二)规划条件: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M2);建筑密度:**%~**%;容积率:1.2~2.5(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且不大于**.**平方米);建筑高度:≤**米;绿地率:5%~**%;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大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应符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其他规划布局及相关要求详见台自然资条件﹝**﹞**号。

(三)产业布局要求:根据《台山市工业新城总体规划(**-**年)》产业布局规划,该地块拟发展“金属制品”产业,该类型项目在符合《台山市工业新城总体规划(**-**年)》产业布局规划下须为国家鼓励类或允许类产业,并且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版)》。

(四)环保要求:建设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省和江门市“三线一单”方案管控、园区规划环评和相关规划要求。建设单位须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报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同意后方能动工建设。

(五)投资强度和创税能力: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略)/亩,每亩创税额≥(略)/年,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略)。

二、报价/竞价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以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增价幅度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设有挂牌底价。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略),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略),最低增价幅度为人民币(略)/次。竞买保证金抵作成交价款。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买,不接受联合体竞买申请(略)的,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后,(略)和办理(略)(略)。禁止存在闲置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土地竞买。

申请竞买人在进入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申请竞(略)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交易系统报名时,勾选“成立新公司”,并按交易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五、竞买要求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实施。竞买人参加网上报价/竞价活动务必遵循以下流程:1.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注册账户;2.进入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子系统激活交易系统账户;3.通过网上申办方式或到数字证书江门办理点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并绑定交易系统账户;4.提交竞买申请;5.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6.须使用CA数字证书验证后进入交易系统报价/竞价。

六、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略)至(略);

(二)竞买申请时间:(略)至(略)**时;

(三)交纳保证金时间:(略)至(略)**时;

(四)网上挂牌报价时间:(略)至**年**月2日9时**分;

(五)网上限时竞价时间:**年**月2日9时**分起。

七、成交确认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以先网上报价/竞价,后核验竞买资格、确认成交的程序进行。网上报价/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具体流程详见本次《交易须知》。

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台山市工业新城管理委员会提交项目用地《产业发展承诺函》,承诺函应包含拟建项目的名称和产业类型、投资额、年产值、年创税额等内容,且必须与台山市工业新城管理委员会签订《台山市工业新城项目投资监管协议》。

八、合同签订要求

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台山市工业新城项目投资监管协议》《产业发展承诺函》与台山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回竞买保证金。若竞得人的投资项目未能满足台山市工业新城管理委员会的投资准入要求,未与台山市工业新城管理委员会签订《台山市工业新城项目投资监管协议》,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出让价款支付时间与方式

(一)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两年内缴纳完毕,首付款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保证金可转作地价款),且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天(日历天)内缴纳完毕,分期支付出让价款的,受让方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应当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方支付利息,利息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天(日历天)后开始计算。

(二)本次挂牌交易成交价仅为地价款,契税及应缴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支付。

竞得人(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全部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依时支付出让价款及滞纳金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已缴纳的成交价款及竞买保证金;项目开发建设必须符合规划设计条件,任一指标未能达到要求的,竞得人(受让人)应当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标准的比例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并须继续履行合同;竞得人(受让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动工、竣工的,按每延迟一天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成交价款的1‰的违约金;形成闲置土地的,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处理。

十、土地移交

(一)移交条件: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已兑现完毕,净地出让,成交后按土地现状交付。

(二)移交时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天(日历天)内,由出让方负责移交给竞得人使用,并签订交地确认书。

十一、建设进度要求

自交地(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报建动工,并在动工起两年内完成项目建设,通过竣工验收。

十二、资料获取及联系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相关挂牌文件,有意竞买人可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下载并请认真阅读。

CA数字证书咨询:(略);

网上交易系统咨询:(略);

交易业务邮箱:jmtdjy@(略)

交易业务咨询:(略)、(略)陈小姐;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地址:(略);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咨询:(略) 罗先生;实地踏勘咨询:(略)伍先生;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地址:(略)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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