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略)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 5 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时间:(略)新建项目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
联系地址:(略)
邮编:**
联系电话:(略)-(略)
传真:
项目名称: | (略)新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
建设地点: | (略)A5栋(含楼顶房间)、宿舍A5栋 |
环评机构: |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从事电子烟外壳、模具的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混料、注塑、碎料、除尘、喷底漆、喷中漆、喷面漆、UV打印、烘烤、研磨、超声波清洗、丝印/移印、打纹路、贴皮、铣型、CNC加工、打磨抛光、检验包装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喷漆废水、清洗废水、研磨废水、喷淋塔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水帘柜,反渗透浓水收集后拉运处理,无生产废水排放。项目废气经分类收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项目噪声源采取消声、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项目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拉运处理处置;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相关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