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电源适配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后公告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内容)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审批文号 |
(略)电源适配器生产项目 | (略) | 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水边村南面 | 项目占地面积为**.**m2,建筑面积为**.**m2,主要建设内容为办公楼1栋、宿舍楼1栋、厂房2栋,生产线8条,项目投产后年产笔记本电源适配器**万套。电源适配器是由塑胶件、高频变压器和其他配件组装而成,塑胶件、高频变压器和其他配件均在厂区内加工完成后进一步组装,不对外销售。项目年自产自用塑胶模具**套、塑胶件**万套、高频变压器**万套、其他配件**万套。项目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 | **.9.** | 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肇环高建〔**〕**号 |
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肇庆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要分局
**年9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