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彭寨镇租赁公共停车场及违章拖车服务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略)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HPZF**GK** 二、项目名称:和平县彭寨镇租赁公共停车场及违章拖车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合同包1(和平县彭寨镇租赁公共停车场及违章拖车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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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略) | 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东山路**号3楼**室 | 4,**,(略) |
合同包1(和平县彭寨镇租赁公共停车场及违章拖车服务项目):
服务类(和(略))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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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道路运输服务 | 和平县彭寨镇租赁公共停车场及违章拖车服务项目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为三年 | 合格 | 4,**,**.** |
黄月华(采购人代表)、徐思业、黄维章、黄亮、钟莉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号文《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 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进行收取。按成交金额计算:服务类。 说明:1. 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3.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支付。 4.收款人:河(略)和平分公司 开户银行:(略)河源中山大道支行 账号:**(略)** 备注:“HPZF**GK**中标服务费”。 5.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6.不足人民币(略),则按人民币(略)收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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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和平县彭寨镇租赁公共停车场及违章拖车服务项目 | 4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合同包1(和平县彭寨镇租赁公共停车场及违章拖车服务项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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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略) | 通过 | 通过 | **.** | **.** | 8.** | **.** | 1 | 1 |
河(略) | 通过 | 通过 | **.** | **.** | **.** | **.** | 2 | 2 |
(略) | 通过 | 通过 | **.** | **.** | 8.** | **.** | 3 | 3 |
(略) | 通过 | 通过 | **.** | **.** | 8.** | **.** | 4 |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平县公安局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河(略)
地 址:(略)(天正花园第二层西边)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河(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