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赤湾学校初中阶段理科实验教学与测评改革软硬件建设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南山区赤湾学校拟对深圳市南山区赤湾学校初中阶段理科实验教学与测评改革软硬件建设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赤湾学校初中阶段理科实验教学与测评改革软硬件建设 合同金额(元):(略).** 中标供应商:(略)深圳分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因原合同内容中【第十条货款支付】中的阶段付款比例发生变更,现双方经友好协商,作如下主要变更:1、第一期款: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即人民币(略)(人民币柒拾玖万柒仟陆佰捌拾贰元整)。在付款前,乙方必须先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2、尾款:项目供货完毕并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送第三方结算审计后,乙方依据项目的结算审核报告的审核金额出具本合同余款金额的发票,甲方支付合同余款。支付要求及时限以财政部门的规定为准。在付款前,乙方必须先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变更付款比例 |
征求意见期限:从(略)至(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南山区赤湾学校 地址:(略)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略)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