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供应商:
(略)就“大屏展示系统升级项目”进行第二次市场正式询价(因第一次市场正式询价的报价的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以便于开展下一步的采购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大屏展示系统升级项目
2.项目需求:详见附件一
3.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税费等至达到我司需求运行效果的一切费用。货币形式为人民币。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必须按照本项目的需求和相关行业标准报价。
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的情况。
三、报价时间、方式、限价
1.报价时间:即日起至**年5月**日,报价期间,如有质疑,请发送质疑文件到单位邮箱。
2.报价方式:请供应商按照本项目需求,按附件二表格模板填写好报价后连同相关附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盖章后发扫描件到单位邮箱。
3.限价:本次最高报价为人民币**,(略),供应商报价超出控制总金额(最高限价)或超出各单项控制价的,将作报价无效处理。
四、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略)
采购人地址:(略)A
采购单位联系人: (略)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略)
采购单位邮箱:(略)
感谢贵司的支持与配合!
附件:
一、项目需求书
二、项目回函
(略)
**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