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龙田街道龙湖新屋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已列入《**年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六批计划》,现该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已经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领导小组**年第1次会议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的通知》的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坪山区龙田街道,外环高速宝龙出入口与龙兴北路交会处东南侧。更新单元用地面积**.1平方米,拆除范围用地面积**.8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2平方米(含划入零星用地**.0平方米),规划容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含公共租赁住房**平方米),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平方米(含母婴室**平方米、社区菜市场**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平方米(含**班幼儿园**平方米、占地面积**平方米,9班幼儿园**平方米、占地面积**平方米,托育机构(2处)**平方米,社区警务室**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平方米,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平方米,公交首末站**平方米,公共充电站**平方米(不少于**个快速充电位),片区汇聚机房**平方米,邮政所**平方米,小型垃圾转运站<地下>**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平方米,公共厕所**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场所**平方米)。另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3处)占地**平方米,社区儿童游戏场地(4处)占地**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予以核定。
二、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略)(区政府二办)
2.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略)
3.深圳市坪山区龙田社区
地址:(略)
4.项目现场
地址:(略)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网址:http://www.(略)
(三)报纸展示
深圳特区报
三、公示时间
为期**个自然日,自**年2月**日至**年3月**日止。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截止日期为**年3月**日,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签字及指模;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签字及指模;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略)(区政府二办)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专项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年2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