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南顺联安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和顺德区群力围、石龙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招标文件答疑、澄清、补遗、修改通知(第**号)
一、招标文件网上答疑汇总
问题1:关于招标文件第**页,2.3投标人资格性证明材料,其中资料内容第2项,要求投标人提供“须有效的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略)的《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分支机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疑问:(略)《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以及分支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均已经更换为《保险许可证》。如为分支机构投标的,提供总公司及投标人的《保险许可证》是否符合要求。
答:如《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按最新政策文件进行更换,以最新版证件为准。
问题2:招标文件第**页,十、保险明细内容(十五)特别条款,2.灭火费用条款,限额为(略)人民币。招标文件第**页,合同书范本,附件的“建筑工程一切险附加条款内容”2.灭火费用条款,限额为(略)人民币。请明确,灭火费用条款以哪一个限额为准。
答:灭火费用条款,限额为(略)人民币。
问题3:关于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要求提供的理赔经验对应的工程类型为市政工程;而投标文件格式中3.5理赔业绩的说明内容中,对于理赔业绩对应的工程类型无要求。两处理赔经验(理赔业绩)要求不一致,请明确理赔经验(理赔业绩)要求是否以招标文件中商务部分评审标准的为准,而投标文件格式中的3.5理赔业绩说明内容对应进行修改。
答:按商务部分评审标准:“投标人((略)(略)下属分支机构)自**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赔付支付证明时间为准)在市政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标项目中,单次向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指定的受损第三方赔付金额超过人民币(略)或以上的理赔经验。”
二、其他说明
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略)9时**分)、投标截止时间((略)9时**分)及开标时间((略)9时**分)不变。
2、本通知书(第**号)(共3页)是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相应修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应位置作修改,否则后果自负。所有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修改,亦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文件中本通知(第**号)未提及修订的内容不变。
4、若本通知书(第**号)与招标文件或后续的答疑、修改通知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