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网络节点及设备配备项目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拟对南山区网络节点及设备配备项目设备采购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南山区网络节点及设备配备项目设备采购 合同金额(元):(略)0.** 中标供应商:(略)深圳分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原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第(三)项目工期的内容变更为:1.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或约定之日起 ** 个日历内完成本项目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初步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 (不含试运行时间、项目终验 )。项目进度必须满足甲方对项目的总体计划和进度要求。(二)原合同第二条服务要求第(二)项目进度第1点的内容变更为:1.项目进度: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 个日历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初步验收完成。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该项目合同签订后,由于全国“两会”、中考、高考及攻防演练期间的封网行动,为保证封网期间网络和设备的安全稳定,禁止有关设备业务操作和政务机房施工作业,且政务机房正在扩容,南山人民医院规划建设新机房,现未完成建设,需等机房扩容完成后才可进场施工,施工进度受到较大影响,我方申请项目延期**个日历日。 |
征求意见期限:从(略)至(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略)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