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略)(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项目编号:FW-(略)-2
2. 项目名称:(略)运营分公司**-**年度厂内机动车维保委外项目(第二次采购)
3. 采购内容:
包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采购预算金额(元) |
A | (略)运营分公司**-**年度厂内机动车维保委外项目(第二次采购) | (略)至(略)(**个月),具体的实施时间以招标人批准的开工时间及核准的竣工时间为准。 | **,(略) |
注:项目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4. 项目预算金额:(略),(略)。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存续、正常经营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5.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处罚限届满的除外)。(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3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5.4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项目中因不诚信行为、或违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并被取消参加招标人项目的资格。
5.5特殊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在效期内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书(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5.6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合格的投标人其他要求;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如有需要,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7. 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略)**时**分止,(略)供应链服务平台(http://(略).cn/)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以及提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须网上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另投标现场须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壹套、副本肆套,未按上述方式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8. 现场投标时间:(略)**时**分至(略)**时**分(北京时间)
9.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略)**时**分(北京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纸质版)地点及开标地点:(略)(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室。
**. 本采购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以书面形式,将疑问函原件加盖公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略)东莞分公司)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点投标保证金”要求提交。
**.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
**. 投标人使用供应链服务平台指定的 CA 证书进行签章和加密。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递交的,投标人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或远程线上进行解密操作,投标人需自行准备解密的相关设备,招标人在开标现场不提供解密设备。
**.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解密时间规定为投标截止时间起**分钟内,投标人需使用加密CA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但在开标会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解密的,将作为不予受理的投标文件处理。
**.本次采购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略)供应链服务平台(http://(略).cn/)(略)官方网站(http://http://(略))(略)官网(http://(略).cn/)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采购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详细地址:(略)
邮 编:**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略)
传 真:(略)
邮 箱:(略)
招标单位名称:(略)
详细地址:(略)
邮 编:**
联 系 人:洪工
电 话:(略)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