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和《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拟组织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详见下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年8月**日**:**。
二、听证会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圩镇社区桐林广场2楼综合行政执法队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提前一天电话预约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参加听证会的所有人员请全程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件。听证过程中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四、联系方式
电话:(略),(略)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办事处
**年8月**日
序号 | 当事人 | 案由 | 听证会时间 | 听证会地点 |
1 | (略)、曾涛 | 将小散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 **年8月**日 **:**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圩镇社区桐林广场2楼综合行政执法队会议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