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龙门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指引>的通知》(龙发改〔**〕**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发包行为,切实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加快工程项目建设,现对龙江镇“消防所”改造建设工程直接发包予以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龙江镇“消防所”改造建设工程
2、发包单位:龙门县龙江镇人民政府
3、单位地址:(略)
4、联系人:(略)
5、联系电话:(略)
6、项目地点:(略)
7、项目内容:龙江镇“消防所”改造建设工程,工程预算审定金额(略)。
8、工期要求:工期为**日历天。
二、承包人资质要求:
(1)意向承包人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意向承包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三、项目人员配备要求:
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包括并不限于以上人员。
四、公示时间、报名时间及地点、提交资料
1、公示时间:**年1月**日-**年1月**日;
2、报名时间:**年1月**日-**年1月**日;
3、报名地点:(略)(原龙江镇财政所)
4、提交资料:(1)龙江镇(项目)直接发包申请表;(2)意向承包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3)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组成名单及岗位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4)意向承包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报名登记,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用A4纸装订成册。
五、项目建设联系人:
(略),联系电话:(略);
特此公告。
龙门县龙江镇人民政府
**年1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