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受疫情影响,为保障项目有序开展,经研究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作以下变更:
原公告要求:“六、 投标(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截止时间:**年 **月 **日 ** : ** (北京时间)
2.地点:(略)
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应通过顺丰速运寄付的方式((略)和到付形式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含**年**月 **日,以快递公司收件时间为准,请保留邮寄凭证备查),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寄出投标文件(邮寄包裹中,投标文件应使用信封或其他方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另行密封)。投寄时间超过截止时间,或者递交方式不符合要求,或者寄出的投标文件数量、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现变更为:“六、 投标(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截止时间:**年 **月 **日 ** : ** (北京时间)
2.地点:(略)
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应通过顺丰速运或其他快递寄付的方式(不接受到付形式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含**年**月 **日,以快递公司收件时间为准,请保留邮寄凭证备查),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寄出投标文件(邮寄包裹中,投标文件应使用信封或其他方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另行密封)。投寄时间超过截止时间,或者递交方式不符合要求,或者寄出的投标文件数量、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中心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