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玉湖村文体活动广场改造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受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玉湖村文体活动广场改造提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磋商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磋商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
1.项目名称: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玉湖村文体活动广场改造提升项目
2.项目内容: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3.采购预算:人民币(略)作为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略),暂估价:(略)),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二、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二级或以上建造师(市政专业)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一级建造师(市政专业)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资格性审查时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有意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的供应商请预先进行报名: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略)起至(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9:**~**:**和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略)(地址:(略))登记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略)(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如已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资质证书及拟派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磋商文件公示:如有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略)提出质疑。质疑时,(略)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略)(地址:(略))。
五、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点:(略)**时**分(注:**时**分开始受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六、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略)
七、磋商时间:(略)**时**分。
八、磋商地点:(略)
九、公告发布媒体:本项目将在相关媒体网站发布公告。
十、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人民政府
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传真:(略)
联系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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