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岸镇龙井路以南(原医药公司地块)用地场地平整工程土石方余渣处置
挂牌日期:(略)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略)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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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井岸镇龙井路以南(原医药公司地块)用地场地平整工程土石方余渣处置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略)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略)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 本项目对井岸镇龙井路以南(原医药公司地块)用地场地平整工程所涉及土石余渣的装卸、运输、存储和处理。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粤思远评字第**C**号、粤中正评报字(**)第ZB**号)所载,本项目涉及可利用的土石余渣暂定总量约1,**,**.**m3。评估价格为(略).(略)。 (2)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本项目土石余渣的结算单价=(成交总价/评估总价)×土石余渣的评估单价,参考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人民政府拟资产处置涉及的位于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龙井路以南拟出让地块砂石土余渣采挖后的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粤思远评字第**C**号、粤中正评报字(**)第ZB**号)所载的本项目土石余渣内容及对该评估结果所确定的资产范围,以公开竞价的中标结果为依据,暂定成交价款(合同价款),余渣方量1,**,**.**立方米为暂定数值,合同结算价以按实际土石余渣开挖量为准。该成交价格已包含乙方土石余渣外运的费用(包括不限于装卸、运输、处置)、临时堆渣管理费、场地清理费用等一切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费用,甲方无需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3)关于本项目的具体详细情况,意向竞买方可在网站公告下方下载附件或现场勘测咨询。竞价保证金为 2,**,**.** 元。 |